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房地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六)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其所有权合法,均可设定抵押;
    (七)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可以设定抵押;
    (八)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抵押;
    (九)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一并抵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9: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