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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相关法律有哪些
释义
    房屋质量问题相关法律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相关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末能通过验收或经核
    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
    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
    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潘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遇的提电,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惠了消费者的合法仅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
    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
    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
    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
    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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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4: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