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谁是委托人 |
释义 | 一、委托书谁是委托人 写委托书时,上面的委托人是指本人,受托人是帮助本人的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委托书可以手写,也可打印,只需签字盖章即可,无需办理公证,办理公证可以增加法律效力,但需支付公证费用。 二、什么是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授权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权委托书。 在实际生活中,介绍信也被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司法实践承认其法律效力。授权委托书具有单独的证明力。实践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只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即可表明其代理权的存在。授权委托书的各种事项应记载明确,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作出不利于被代理人的解释。 三、授权委托书的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三)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四)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五)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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