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额度是什么 |
释义 | 简单来说,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但具体情况所应用的标准也不一样。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再次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需要提醒的是,在房价暴涨之后,很多城市重启了楼市限贷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及“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的规定在诸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已不适用,所以在计算额度前,购房者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视情况重新计算额度。 当然,还需注意的情况有,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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