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哺乳期刑事犯罪一般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具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定免责情形的,才能免予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