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1、发债和偿债的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依据法规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债券融资,后者侧重股权融资; 3、发行目的不同。 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 4、所转换股份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