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管理人和受益人的关系可由无因管理制度转变为委托合同制度。如果受益人追认,双方应遵循委托合同规定,享受各自的权利并履行义务。追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双方应遵循委托合同规定从事。
 法律分析
 管理人开始管理事务后,若受益人确认,则双方的法律关系将由无因管理制度转为委托合同制度。双方应按照委托合同的规定执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各自的权利。受益人的确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管理人开始管理事务时起,双方应遵循委托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四条
 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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