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是部门领导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论是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在一个地区、一个企业中起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都在本地区、本企业中统揽全局,是各项工作的实际决策人和领导人,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他们亲自组织、主持和实施。 对于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1、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2、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3、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综上所述,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