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出嫁的女儿能继承娘家的房子吗 1、出嫁的女儿能继承娘家的房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2、《民法典》 (1)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 (2)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里的“一般”是指有特殊困难、无生活来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和有能力不尽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的以外的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 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 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