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若伤情鉴定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若伤情鉴定为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则只有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无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四种情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证据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