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疾病可以得到什么待遇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若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若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但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突发疾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对于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的情况一般不算作工伤,只有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方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医师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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