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与应届生的关系 |
释义 | 劳动合同签订时,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取决于具体情况。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学生。若已超过毕业的第二年,则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而是属于往届生。 法律分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拓展延伸 劳动法对应届生的保护措施 劳动法对应届生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劳动法规定了应届生享有与其他员工平等的就业机会,雇主不得因应届生身份而歧视或限制其就业权益。其次,劳动法规定了应届生的工资待遇应当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同等岗位的其他员工。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对应届生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护。劳动法还明确了对应届生的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权益,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总之,劳动法通过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旨在确保应届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益,促进其顺利融入职场并实现个人发展。 结语 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会被归类为应届毕业生或往届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规定的毕业年份顺利毕业的学生。劳动法对应届生的保护措施包括平等就业机会、合理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护。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应届生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权益。通过这些保护措施,劳动法旨在确保应届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益,促进其顺利融入职场并实现个人发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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