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因基本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与单位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依法与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如果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可以参照同单位同行业平均工资,如果还不明确的可以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