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本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满足一定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非居民企业减按10%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