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无息借款给非股东的个人,包括员工或其他人,一般是涉及缴税的;2、有息借款给非股东的个人,包括员工或其他人,需要按照利息缴纳增值税、附加税;3、无息借款给股东,一般是不交税的,但是如果一个自然年没有归还,需要缴纳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4、有息借款给股东,一个是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