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招标代理公司需要资质,即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