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是如何设立的?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时,股份由发起人认足,不向公众募集;募集设立时,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向公众募集。发起设立流程包括签订协议、发起人认购、组建机关和办理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条件:符合法定人数、有股本总额或实收股本总额、符合法律规定、制订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法律分析 一、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几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流程: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3)组建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法》 第八十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拓展延伸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探索多元化的公司组织形式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置换、股份转让等。公开发行股票是指通过证券市场向公众募集资金,将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给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向特定投资者进行股票发行,不通过证券市场公开募集资金。资产置换是指将一定价值的资产转入公司作为股份的出资方式。股份转让则是指通过受让他人已有的股份来加入公司。这些不同的设立方式为企业提供了灵活多样的选择,以适应不同的经营需求和资本市场环境。通过探索多元化的公司组织形式,股份公司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整合、风险分散和股东权益保护,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不向社会公众募集。募集设立则是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满足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或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制订公司章程等条件。此外,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还包括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置换和股份转让等,为企业提供了灵活多样的选择,以适应不同的经营需求和资本市场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五节 国有资产转让 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