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材料; 4、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