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研究生劳务费扣的税怎么申请回来? |
释义 | 法律分析:研究生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汇算清缴时,如果符合减免政策或者属于多缴纳了个税税额的,可以在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汇算清缴,汇算后,实际多缴纳的税额和应退的税额,税务局会在一个星期内退还到该自然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退税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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