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的时候应该签署合同吗 |
释义 | 租赁的时候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该签署合同,签署的租赁合同租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没有签署合同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后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一、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为多久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房合同到期后能否自动续签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续签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房屋续租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3、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4、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5、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6、合同的解除权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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