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权是否还需要法院确认 |
释义 | 如果对方认可撤销权的行使则不需要法院确认,反之如果对方不认可,则需要由法院确认。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一、欺诈的合同几年内可以撤销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只要还是在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内的,那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不同类型的可撤销的合同的除斥期间有所不同,其中因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撤销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五种情形 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三、什么是股权转让的协议撤销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撤销权由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和处分,如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反之,则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若股权转让协议存在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 4、因胁迫而订立的。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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