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补充责任。所以说,责任的划分,最终将由双方出示的证据所认定的事实来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