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其本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自身合法利益,要在受到侵害利益之日起2年内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是60个工作日可以知道投诉的结果。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