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期化妆品的处罚标准如下: 1、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如下: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法律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 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