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雇主没有过错地解雇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的解雇情况包括劳动者无能力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无法胜任等。 法律分析 如果雇主无过失地解雇劳动者,则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无过失解雇情况包括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