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据备注不是必写项目。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如果只收到部分还款,可以在备注中写明XX年XX月XX剩余款项每天还清。收据备注中的数字应写大写格式。收据首先写的是日期,以收到收据时的日期为准。必须清楚地写下这笔钱是用来做什么的。收金额不能出错,大写金额要保证完全一致。收款人栏只能盖章或者写上单位盖章,收款人和收款人签收据才能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