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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对于什么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释义
    先予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终局判决之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等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况紧急包括:
    ①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②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③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④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⑤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
    法院对于哪些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终局判决之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等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况紧急包括:
    ①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②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③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④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⑤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
    适用于先予执行的案件,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
    以下这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民诉先予执行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先予执行的范围与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案件条件是什么
    法律执行破产清算的情况:
    (一)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二)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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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3: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