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放弃房产能要求居住权。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的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取证。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二、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