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的进行就是需要相应的当事人提交一个诉讼费的,不同的案件相应的诉讼费都是不同的,但是对于民事诉讼来说相应的诉讼标的越大,诉讼费也是越多的。 一、怎么计算诉讼费用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民事诉讼费用计算标准 (一)民事诉讼费用计算: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民事诉讼费用计算: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三)民事诉讼费用计算: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民事诉讼费用计算:其他收费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7、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8、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9、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10、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1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怎么计算?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诉讼费的缴纳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所以大家要多多注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