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