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女儿的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投资、知识产权、继承等收入,以及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需平等处理。父母赠与财产要看合同中是否明确只是赠予夫妻其中一方,如果是,则属于受赠者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如果父母赠与财产属于一方,那么它可以被认为是夫妻受赠者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不包括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属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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