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指派辩护的名词解释:法院指派辩护是指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 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如下: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综上所述,辩护作为一种司法保障机制,在刑事和民事诉讼等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其基本原则和种类的多样化有助于为被告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抗辩,促进司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