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人有哪些监护人 |
释义 | 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或者是经过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个人或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进行事先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在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经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将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分析 成年人的监护人有: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拓展延伸 选择和委任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一个重要的决定,需要考虑多个方面。首先,要确保监护人具备合适的法律资格和能力,能够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其次,监护人应该有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能够为成年人的利益着想,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照顾。此外,监护人的经济状况也应该被考虑,以确保他们能够承担起成年人的经济需求。最后,与成年人的意愿和意见应该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他们对监护人的选择和委任有参与和决定权。综上所述,选择和委任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资格、品德素质、经济状况和成年人的意愿,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关怀。 结语 成年人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以及经相关机构同意的个人或组织。成年人可以与近亲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并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选择和委任监护人需要考虑法律资格、品德素质、经济状况以及成年人的意愿,以保护和关心其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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