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护人的定义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承担着监护责任的民事主体。按照监护的对象,监护人一般可以分为两种: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需要尽职尽责,如果遇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要按规定承责。 一、精神病人可以脱离监护人吗? 精神病人不能脱离监护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二、监护人与受种者关系怎么填?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依据监护权取得方式可以将监护人分为四种,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一种监护人的确定和监护内容,都和户口没有关系。户口只是户籍管理的需要,或者只是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如果需要迁户口或者需要上学等事项,也是监护人很小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而已,二者本质上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三、未成年的孩子奶奶算监护人吗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 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孩子法定监护人,除非孩子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爷爷奶奶可以成为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 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一)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对精神病人确定的监护人。 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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