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监护资格的人: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 2、其他亲友关系密切; 3、前两者都没有的,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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