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其有权申请行政许可,应当通过何种程序申请行政许可,以及应当提供的材料、期限等,并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还应当依法开展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请理由、提供证据等。对于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事项,行政机关还应当进行公开听证。此外,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时,还应当注意听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方面的意见。例如,对于污染环境等可能对公众健康和利益产生影响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维护公共利益。总之,行政许可听证是一种重要的程序保障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公平、透明的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请理由、提供证据等。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事项,应当进行公开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