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益诉讼包括以下类型: 1、因破坏生态环境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2、因破坏资源提起的公益诉讼; 3、因食品药品安全提起的公益诉讼; 4、因保护英烈权益提起的公益诉讼; 5、因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起的公益诉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