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算骚扰他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上所说的骚扰,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骚扰主要有,纠缠强行滋扰性质的乞讨、写恐吓信威胁他人安全、侮辱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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