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户口不迁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一、二婚外嫁户口本和户口本能在我老公家办结婚证吗 想再婚,首先得离婚,如果已经离婚,但户口在前夫家,想再婚,可以下步骤去办理手续: 1、首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 2、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且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的新户口本。 3、之后带上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结婚可以了。 二、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处理 (一)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对方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二)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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