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怎么办 1、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在原址分户,或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或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对离婚当事人,无固定住所,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原户主同意,可在原址分户,或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或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如果离婚后女方不将户口迁走,男方跟当事人沟通,让其本人将户口迁出,公安机关不能未经本人同意将该人户口迁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女方户口在男方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方法,具体如下: 1、迁回原籍;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