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车祸哪些情况属于无责?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发生车祸,如果对方具有以下情形,则相对方无责: 1、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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