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未经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公司合并是多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而且必须以当事人之间,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基础;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自由行为,其进行合并的方式,完全看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