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合并的特征: (一)前提条件特定,即公司合并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二)性质特定,即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 (三)程序特定,即公司合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且在法定期限通知债权人; (四)公司合并的其他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