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济裁员的情形有: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 2、企业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经济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裁员的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