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内向市制证中心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业务办结。 6、送达。3个工作日内证件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在深圳怎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2、申请人近期(5年内)数码照片图像号原件一份; 3、代办居住证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4、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承办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二十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核实申领人居住登记、社保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行居住证的不符合条件的,应当 在受 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回答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个 工 作日内书面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