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期内,月非住宅用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给予。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合同期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8%给予奖励。超过征收补偿合同期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