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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是否需要干满30天?
释义
    劳动者辞职不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劳动者可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立即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且用人单位不存在38条情况,则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可要求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辞职不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拓展延伸
    离职后是否可以提前结束合同?
    是的,离职后可以提前结束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尽量与雇主进行积极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双方应书面确认解除合同的具体细节,包括解除日期、解除原因等;最后,要注意解除合同可能涉及的经济赔偿问题,如违约金、未休假的补偿等。建议在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合同条款而异,因此请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可以提前结束合同。在协商解除合同时,应积极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书面确认解除合同的细节,并注意经济赔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请遵循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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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