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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鉴定意见可以电话告知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不会电话告知,法院会通过书面方式将鉴定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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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