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之间的效力是否一样? |
释义 |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力最高。同一动产上设立抵押权、质权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和抵押权,有效的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无效的质权。 租赁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时怎么办? 租赁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时原则上依据二者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二者之间的冲突问题。若是租赁权成立在先,抵押权成立在后,则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因为租赁权可以对抗抵押权。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有哪些 1、先设定抵押权再设定租赁权 在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情况下租赁关系对于抵押权的实现是没有太大妨碍的。但是,已抵押的物品进行出租,因租赁期限超过抵押权实现期限,对抵押权还是会造成影响。 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先设定租赁权再设定抵押权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表明,租赁权具有对抗力,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对抵押房地产新的受让人依然是有约束力的。 在租赁合同期满前,受让人不得随意解除租赁合同,也不能单方变更租金和租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的效力,留置权属于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标的物没有限制,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时怎么处理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是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具有优先性。 简述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 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留置权依赖法律规定,动产质押依赖的是当事人的合意;留置权人已经占有对方的财产,动产质押的占有依质押合同发生;留置权从内容和顺序来区分有两次效力,留置的效力和清偿的效力,动产质押只有一次效力;法律其他规定等。 该内容由 何伟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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