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人结婚审查女方具体如下: 1、发函到女方单位调查女方政治成分、政治观念; 2、调查家庭情况,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 3、军人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团以上政治处审批,并由团政治处开具婚姻证明; 4、女方婚检,婚检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婚检项目有:尿检、血液、胸透、妇科等。 部队人员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军人身份证; (2)军官证或士兵证; (3)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5)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是: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综上所述,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立恋爱关系以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的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的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